温都讯 昨天,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透露,近日该局对一名从意大利携带腊肠回温的旅客程某予以行政处罚1100元。这是该局首次对携带禁止进境物入境的旅客予以行政处罚。该局相关人士表示,旅客入境携带禁止进境物一年内出现两次,或者在检验检疫人员扣留相应禁止进境物后,旅客存在抢夺、抛洒及偷盗等行为的,面临的不只是行政处罚,可能还会涉嫌犯罪。
在意大利务工多年的温州人程某,与妻子一起从意大利回温过春节,今年1月31日上午,他们到达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从程某妻子的行李箱中查获两根总重达3.9公斤的腌制肉肠。这种腌制肉肠的意大利语发音为萨啦咪,类似于中国腊肠。随后,检验检疫人员对这两根腊肠进行截留,不料现场清点截留物时,发现这两根腊肠“不翼而飞”。
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立即与机场公安部门联动,通过机场旅检现场多个视频监控比对发现,原来是旅客程某悄悄拿回了这两根腊肠。程某误以为查验结束后即可拿回腊肠。
根据规定,境外动植物及其制品不能随意携带入境,欧洲各国的各类香肠、火腿等肉制品属于禁止进境物。检验检疫部门查获后,将予以退运或销毁。
程某窃取腊肠的行为,已经严重妨碍了检验检疫工作,依照《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程某做出行政处罚,予以罚款1110元。相关人士透露,对程某的行政处罚书于3月初送达,程某也已缴纳了相应罚款。
相关人士表示,被查获携带禁止进境物的部分入境旅客,往往情绪会比较激动,部分旅客会做出抛洒、抢夺、损毁、窃取已被截留的禁止进境物的情形,按照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补充规定,如携带禁止进境物入境的旅客不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工作,严重者会涉嫌犯罪,被移交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动植物检疫罪立案。温都记者 郑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