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洲侨报综合消息(未经许可请勿转载):请佛容易,送佛难。这话,用在偷渡到欧洲的难民身上一点不错。自两年前默克尔大妈大开门户放进百万难民之后,欧洲安全迅速滑落,社会矛盾一触即发。面对成千上万涌入欧洲好吃懒做甚至胡作非为的难民,欧洲人的所谓人道显得尤为滑稽和尴尬。如今,以德国为首的欧洲各国一方面绞尽脑汁地阻挡更多的难民涌进来,另一方面花钱打发难民遣返走人。然而,能从纷乱的战火和汹涌的大海上一路挣扎到欧洲的难民们岂是那么容易善罢甘休的?为了得到庇护留在欧洲,难民们钻进欧洲法律的空子,最绝的就是宣称自己是杀人犯。
眼下,滞留在欧洲的难民圈中出现了一个新趋势令欧洲司法部门大伤脑筋:那就是,难民申请者突然自首宣称自己在原籍国曾犯有严重的刑事罪,致使欧洲司法部门不得不为此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因为,依照欧洲各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原籍国面临死刑判决,就不得将其遣返。为了争取到避难居留,合理合法地留在欧洲,越来越多的难民在避难申请时突然向司法部门自首,称自己曾在原籍国杀了人。实际上,欧洲各国司法部门很少会对难民自控案件真正提起诉讼。原因很简单,这类案件的大部分刑侦工作都需要到境外那些动荡国家的取证,要获得当地的司法协助几乎没有可能。即便能够展开司法调查的,还得顾及所谓的人权对相关难民进行匿名调查。结果可想而知,一个自称是杀人犯的罪犯就此在欧洲逍遥法外,而欧洲方面还不能将其遣返回去。偷渡进欧洲的难民来了,就不想走了。很多难民的避难申请遭到拒绝后,几乎都会提起上诉,仅德国法庭目前收到的上诉案件就已积压了25万件,欧洲各国早已不堪重负,疲于应付。其实,难民们的上述小伎俩,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欧洲人正拿起人道的石块砸自己的脚,疼不疼,只有欧洲人自己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