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洲侨报编译消息(未经允许请勿转载):执法犯法,天理何在?警察自己的私家车撞了人后却逃逸现场,事后还找到受害者的家人希望签字私了,这种的差劲警察正是佛罗伦萨的一名警员。
4月21日上午9点左右,佛罗伦萨郊区Perfetti Ricasoli路段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Clio型号的雷诺车撞上一辆菲亚特500,造成菲亚特500上的50岁女子严重受伤。由于冲力巨大,两辆车均损伤严重,四个安全气囊全部弹出。事故发生后,雷诺车车主却立即驾车逃离现场,路人在看到伤重的女子后立即拨打118急救电话并将女子紧急送往医院治疗。据院方表示,受伤女子至少需要40天的修养才能出院。幸运的是,路人还记下了逃逸车辆的车牌号并向交警部门报案。当地警方经过调查后发现,这辆汽车的所有者竟是佛罗伦萨的一名警察!据警方表示,这辆汽车的法定车主是两个人,一个是佛罗伦萨当地警察,另一人是警察的儿子,至于当时是谁开的车,目前仍在调查之中。受伤女子在被送往医院后,涉事警察曾与另一名警察上门寻到受伤女子的母亲,要求受伤者家属在交通事故和解书上签字以谅解此事,遭到女子丈夫的拒绝。目前,涉事警察因涉嫌严重的交通肇事罪遭到警方的逮捕,若罪名成立,将面临3年徒刑,同时吊销其驾照1年半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