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洲侨报编译消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航班延误,航空公司是否有责任对乘客进行赔偿?取消航班,航空公司至少需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乘客?相信很多人遇到航班延误或突然取消的情况时,要么是无奈地等在机场,要么是在航空公司的安排下,懵懵懂懂地换乘另一架航班……只要能尽快抵达目的地,很少会有人想到去追责航空公司。美联航事件后,消费者组织提醒广大乘客:面对航空公司的种种霸王条款,乘客们须了解自己都拥有哪些合法权益。日前,欧洲法院针对航班取消一案进行了判决:如果取消航班,航空公司有义务保证乘客在航班起飞之前至少15天收到取消航班的通知,否则须赔偿乘客600欧元。除非临时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导致航班被迫取消。如若出现这种情况,则需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会有所不同。这项法规也同样适用于乘客们通过旅行社购买的机票:航空公司必须始终保证旅客及时收到通知,如果航空公司及时通知了旅行社,但旅行社并未告知乘客,那么航空公司可向旅行社提出索赔。此外,关于航班延误的赔偿,欧洲法院也有判决。根据欧盟规定,由欧盟27个成员国的航空公司所运营的、在欧盟起飞或降落的航班,如果延误3个小时或以上,乘客有权获得250欧元至600欧元的赔偿。赔偿金额的高低由飞行距离的长短来决定,1500公里或以下赔偿250欧元,更远一点的从400欧元到600欧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