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洲侨报编译消息(未经许可请勿转载):8月假期已经到了尾声,对企业家和部分个人的某种征税也到了最后期限。这其中包括未在2017年7月31日前上缴的税费、CEDOLARESECCA房屋税费以及需要上缴的个人所得税Irpef。
需要引起重视的便是之前7月31日前未及时缴款的税费。这些税费最晚缴费期是2017年8月30日,过了这一期限未缴金额部分将会有补充罚款。
税务机关表示,没有及时缴款的人员可以通过填写F24表格在手机银行或是其他方式进行费用补缴。此外,对于选择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群体来说,8月31日是缴纳第三期税款的最后期限,此外还要加上0.66%的利息。
各位企业家和高收入人群需要联系会计师查清税款,以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