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7岁的意大利男子R.曾在一家电信公司上班。在过去15年间,他每天要用大约3个小时的手机。2010年他的右耳被查出患有良性肿瘤,肿瘤被切除后,R.丧失了右耳的听力。他表示:“我不得不一直用手机来处理工作。15年来,我在家里、在车上,打了无数的电话,每次至少二、三十分钟;之后我的听力渐渐下降,直到2010年被查出患上了癌症。现在我的右耳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了,因为我的听觉神经已被切除”——耳朵上长癌,就一定是手机的错吗?如何证明这其中的因果关系呢?
官司一打就是十年。上述高等法院为此任命了两位技术顾问对相关证据展开重新审查,最终负责本案的劳工法官认为,上述男子所患的致残肿瘤确实是由于手机使用不当而引起的。该男子的代理律师对此结果表示:“我们并不想将手机妖魔化,但希望通过这一裁决能引起人们的重视,从而合理使用手机。”此前布雷西亚也曾有过类似裁决,世界卫生组织也在2011年将手机列为“可能致癌”的因素之一,至于让上述男子致癌的手机型号是什么,法院自然不便公开,但无论如何此事也告诫人们——用手机要适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