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洲侨报综合消息:为优化现金流通环境,降低社会管理成本,6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通知》规定:从今年7月起,将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三地启动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其中,河北省存取10万元(人民币)以上须登记。上述新规对个人有何影响?一起来看新规要点:
试点7月起落地上述《通知》明确,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开始试点,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开始试点;全面落地实施阶段为2021年6月,2021年7月至2022年初为评估总结阶段。
为什么选择这三个省市? 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管理基础较好,浙江省、深圳市均为中国现金投放重点区域。此外,浙江省一些行业大额用现情况突出,个人账户大额用现情况也较突出;而深港之间的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很普遍。
大额存取的起点界定对公账户起点50万。对私账户:10万(河北省)、20万(深圳市)、30万(浙江省)。如果客户存取金额超过这一起点,则要在办理业务时登记个人信息。
大额取现要预约根据试点方案,试点地区金融机构要规范大额取现的预约业务。银行需要明确客户预约时间、渠道方式、信息要素,并保存预约信息,向央行报送。
大额存取要登记如果客户(企业和个人)存取金额超过起点数额,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除了个人信息之外,还有可能包括现金来源以及用途等更多信息。
现金实物可追溯试点地区央行还要统筹考虑大额现金监测要求,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大额存取业务的信息与现金实物的冠字号码相关联、可追溯。
特定行业成监控重点河北省,侧重于房地产行业,尤其是邢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
浙江省,侧重于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汽车销售行业,重点关注取现环节的真实性和后续使用情况。
深圳市,侧重于对利用个人账户进行经营性收支行为管控,细分个人账户经营性收支来源与用途,以及监测境外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