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旅客方面认为,是旅行社没有及时向他们讲解流程导致滞留,因此将旅行社起诉至法院要求给予赔偿。但是,旅行社表示,关于去阿拉伯国家的相关信息在旅客出发五天前就已经将旅行手册交到了旅客手中。
根据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意见,法律中规定了旅行社应当告知游客相关信息,即使游客可以自己从别处知道,旅行社也当承担这一义务;旅行社在游客出发前五天才将手册送至游客手中,确实超出了时间限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两名游客在出发前根本就没有阅读过手册,因此两人对于护照出现问题导致滞留无法度假也应当负有责任。
在最开始的审判中,高级法院认为,旅行社在给旅客信息上有延期,因此负有承担损失的责任;但上诉法院首先评判了游客自我负责的准则。上诉法院认为,如果两名游客有看过旅行社给的手册,就不会出现滞留问题,不过旅客可以起诉旅行社违背合约,并申请解除合约。但是这些应该在旅行前就提出。
上述官司,是由护照引起的延误。如果没有疫情,这些应该算不得大问题。但是,疫情时期,屋漏偏逢连夜雨,一个小疏忽,就能让自己成为高级“浪人”,最后求告无门。下面一则故事,则是忽略了旅行警告,引起的大麻烦。这样的案例还不少……
3月20日,爱沙尼亚游客罗曼乘坐亚洲航空公司的航班从曼谷抵达菲律宾马尼拉机场,此后便一直呆在该机场的出发区。由于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他的飞行航班均被取消。他曾向大使馆寻求帮助,但他们无法组织返国航班,罗曼因此陷入慌乱和困惑。从3月20日到7月7日,他在马尼拉机场离境大厅内住了110天,每天靠工作人员捐赠的食物度日。他表示,“航空公司说我要等待加强的社区隔离规定结束后,才能被允许飞行,所以我只能在这里等啊等。”罗曼因此成为国际名人。估计他这辈子也不想再出国旅行了。爱沙尼亚外交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罗曼在飞往菲律宾的时候,各国已经宣布了病毒紧急情况,外交部也发出旅行警告,让居民在家隔离,所以游客如此遭遇,自身也有一定的责任。
国际长途旅行,不但要看清旅行社的嘱咐清单,还要查看国家外交系统的旅行警告,甚至还要关注目的国和沿途国的新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