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洲侨报编译消息(未经许可请勿转载):12月14日意大利通过一项新法,允许人们在生命的尽头选择治疗方式。成年人可预先签署文件说明其治疗意愿,以便在临终之际让医疗人员根据其意愿行事。而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智障人士,其法定监护人享有最终决定权。这一新法意味着,重症病人有权拒绝为延长其生命进行的治疗。当意大利参议院以180票赞成、71票反对、6票弃权批准并通过这一法案时,议席上顿时传来参议员们阵阵热烈的掌声,欢呼者们称这一法案“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实际上,早在十年前即有人提出过相关议案。由于涉及到极其敏感的“安乐死”问题,一度被搁浅。直到今年四月意大利下议院批准并通过关于生前预嘱的修正案,方才有了实质性的突破。修正案取消了此前遗嘱法中规定的“拒绝或放弃医生建议的医疗方法不代表放弃治疗,医生和病人家属有权利施行相应的医疗措施”这一条款,随着12月14日意大利参议院的高票通过,由此正式成为立法。根据新法,允许人们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时选择是否接收治疗,未经患者同意,医生不能开始或继续进行治疗,如果患者已丧失表达能力,医生必须参考其生前遗嘱中的决定。意大利总理Gentiloni对此表示“这是人类尊严的一个进步。”尽管上述新法并未将安乐死合法化,但几乎等同于从法律层面上默认了安乐死。
两个月前的10月12日威尼斯一名59岁的意大利男子在亲友的陪伴下在苏黎世自愿结束生命。他的死,在意大利社会再度掀起一场关于安乐死的激烈辩论。这名男子生前曾多次请求安乐死并呼吁“意大利政府能(像瑞士那样)尽早批准安乐死法案,以维护生命的尊严”。无独有偶。今年2月米兰艺术家Fabiano在求助视频中恳请意大利总统马塔雷拉“求求你,请让我死吧,我正生活在一个永无尽头的噩梦中……”令人揪心的哀求一次又一次地拷问着人们:应该不顾患者的个人感受,帮助濒死之人拖延生命?还是应当照顾患者的感受,帮助患者没有痛苦地平静离世?曾有华人宝宝一出生就插满管子,一直被医生辗转于各个医院,治这个又治那个,刚开始说残疾兼智障,之后又说血不好,肺不好,浑身都是毛病,意大利医生私下说,就算治好了也是植物人,不能吃也不能走,与其让孩子受苦,不如早点让他解脱,但在意大利又不允许放弃治疗。当时孩子的爸爸看着宝宝一直在医院里受罪,人都快崩溃了……一位曾经入院治疗的七旬老人对子女说:浑身插满管子躺在病床上无法动弹的滋味,生不如死啊!当生命单纯依赖医疗仪器得以残喘时,毫无质量地“活着”是否还有意义?上述新法的通过对此作出了最好的回答,诚如著名作家琼瑶所说的“帮助我没有痛苦的死去,比千方百计让我痛苦的活着,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