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洲侨报编译消息(未经允许请勿转载):就在意大利火腿在欧洲市场和中国市场上一路高歌猛进之际,都灵检察署启动的一项专案调查却将风光无限的意大利火腿品牌拉下神坛。本项调查前后持续约一年多的时间,直到近日方被曝光。
据悉,上述调查涉及到意大利两个著名的火腿品牌,该品牌也拥有欧盟PDO证书。所谓PDO,意为“受保护的原产地名称”。它是一个特殊的知识产权,用以证明欧盟食品或农产品出产的地方。拥有PDO便意味着保证品质、味道超群。根据规定,PDO火腿的原料猪必须采用意大利特有的纯种大白猪或长白猪,这种猪体重超过150公斤,脂肪分布均匀,制作出来的火腿口感柔软,色泽嫩红,鲜咸适中。都灵检察署在调查中发现,多达140家养猪场涉嫌从2014年开始使用来自丹麦的公猪精液给母猪授精后养出变种猪混入火腿原料中。很简单,这样有利可图。因为变种猪长到8个月后体重就能达到160公斤,而法规允许的猪种要到9个月后才能达到160公斤,变种猪可使喂养周期缩短且转化效率更高,不过火腿的味道会打折扣。调查人员发现,这一做法迅速蔓延到意大利北部地区的多家农场(从皮埃蒙特到艾米利亚罗马涅,从伦巴第到特伦蒂诺),就连名牌萨拉米肉肠和盒装猪蹄也卷入其中。都灵检察署指出,尽管变种猪生产出来的火腿不会对人们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但这种做法已构成严重的商业欺诈行为,同时大大损害了意大利PDO产品的形象。事后,都灵检察署共查扣来自140个养猪场、包括帕尔马火腿在内的30万条火腿,这些问题火腿相当于全意年产量的10%左右,市场价值达9000万欧元。
有批评者指出,意大利火腿丑闻涉及到养猪场、屠宰场、火腿加工厂以及监管机构等多个环节,但一向敏感且又苛刻的意大利媒体却对这一集体作假案假装看不见也听不见。更可笑的是,部分涉事的火腿厂竟还推说“自己很受伤,要向养猪场进行索赔”云云,难道这些已经加工了数十年之久的火腿制造商从未意识到他们采购的猪腿肌肉构造可疑吗?如果真是这样,确有必要审视一下这些笨蛋火腿厂的实际能力了!说到底,利益面前谁能免俗?至于意大利媒体的装糊涂,只能说明举国上下保护其PDO品牌食品的深刻默契。好了,请给我来几片每公斤58欧元那种的高级火腿吧,但是它可能飘着丹麦猪的味道!